黃宇[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原政府黨組成員、副市長]

黃宇[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原政府黨組成員、副市長]

黃宇,男,漢族,1964年12月生,山東牟平人,1982年3月參加工作,1986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,黑龍江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畢業,研究員級高級工程師。曾任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政府黨組成員、副市長。2018年5月,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被開除黨籍和公職。

基本信息

工作履歷

黃宇 黃宇

1982年03月——1983年07月,省第三建築工程公司二處統計員

1983年07月——1987年07月,省第三建築工程公司職工學校教師(其間:1984年09月——1987年07月,省建築職工大學大專班工業與民用建築專業學習);

1987年07月——1990年11月,省第三建築工程公司三處技術員;

1990年11月——1992年03月,省第三建築工程公司一處總工長、副主任(副科級);

1992年03月——1993年02月,省第三建築工程公司一處副主任;

1993年02月——1995年04月,齊齊哈爾市城市房屋開發公司項目經理、副經理;

1995年04月——1996年05月,省第三建築工程公司直屬工程處項目經理、主任(正科級);

1996年05月——2000年04月,齊齊哈爾市大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九分公司經理(其間:1997年10月——1998年07月,哈爾濱建築大學建築工程專業本科班學習);

2000年04月——2002年04月,齊齊哈爾市大宇建築工程有限公司副經理;

2002年04月——2005年07月,齊齊哈爾市齊翔建工集團總經理兼總經濟師、集團有限公司一公司經理(副縣級);

2005年07月——2008年12月,齊齊哈爾市齊翔建工集團黨委書記、董事長、總經理(其間:2003年06月——2006年07月,北京交通大學土木工程專業本科班學習);

2008年12月——2010年05月,齊齊哈爾市建設局黨委委員,齊翔建工集團黨委書記、董事長、總經理(其間:2007年03月——2010年01月,省委黨校經濟管理專業研究生班學習);

2010年05月——2012年07月,齊齊哈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委員,齊翔建工集團黨委書記、董事長、總經理;

2012年07月——2015年11月,齊齊哈爾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、局長;

2015年11月——2016年12月,齊齊哈爾市政府副秘書長,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、局長;

2016年12月——2017年01月,齊齊哈爾市政府黨組成員、副秘書長,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、局長;

2017年01月——2017年06月,齊齊哈爾市政府黨組成員、副市長,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黨委書記、局長

2017年06月——2017年09月,齊齊哈爾市政府黨組成員、副市長;

2017.09--2018.03,齊齊哈爾市副市級幹部。

人物事件

涉嫌違紀

2018年3月,齊齊哈爾市政府原黨組成員、副市長黃宇涉嫌嚴重違紀違法,目前正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。

依法雙開

2018年5月,經黑龍江省委批准,省紀委監委對齊齊哈爾市政府原黨組成員、副市長黃宇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。
經查,黃宇嚴重違反政治紀律,搞封建迷信活動;違反組織紀律,為謀求個人職務晉升送給領導幹部錢款,違規任用幹部,利用職權在職務晉升方面為他人謀利並收受錢款;違反廉潔紀律,收受禮金、消費卡;違反工作紀律和國家法律法規,違規向領導幹部親屬發包工程項目,貽誤國家重點流域水污染防治工作,違規套取並侵吞國家財政資金。
黃宇身為黨員領導幹部,宗旨意識淡漠,信念動搖,信仰迷茫;將幹部推薦、工程發包等職權當作拉攏上級領導和自己斂財的工具,搞利益輸送;懶政怠政,貽誤工作;目無法紀,涉嫌貪污、受賄、行賄犯罪,性質惡劣,情節嚴重,應予嚴肅處理。依據《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》等有關規定,經省紀委常委會議、省監委委務會議審議並報省委批准,決定給予黃宇開除黨籍、開除公職處分;收繳其違紀所得;將其涉嫌犯罪問題及所涉錢款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、提起公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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